山东:即日起到6月底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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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记者 于新悦

  我省已有237.8万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量全国第三

  即日起到6月底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接种

资料:于新悦制图:巩晓蕾

  3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推进情况。截至3月17日,我省共投入接种单位2188个和临时接种点207个,累计接种疫苗408.9万剂次,接种人员237.8万人,接种总量居全国第3位,其中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接种率达到100%,医疗卫生人员接种率达到91.1%。目前全省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整体推进顺利,异常反应发生率在预期范围内。

  我省目前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2个厂家生产的灭活疫苗,全程接种均为两剂次。按照说明书,2个厂家疫苗接种的间隔天数略有差别,但临床试验结果和专家推荐意见认为,间隔3-4周的免疫效果更好。关于疫苗替代问题,两剂次接种应使用同一厂家的疫苗。

  从下周起,我省将逐步开通金苗宝APP、健康山东服务号、健康码等移动应用终端在线预约和接种记录查询功能,实施多平台精准预约。

  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马立新介绍,我省制定了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省级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统一调配机制。逐级成立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划分接种工作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提前做好受种人员摸底统计,科学有序组织接种。在每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专家组,组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划分责任区域,确保每个接种点都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人员值守,每个临时接种点都有救护车现场驻守,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下一步,我省将增设接种点位,在充分利用现有预防接种门诊(站)和厂矿、企业、学校设立的接种站等接种资源的基础上,将全省符合接种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动员范围,由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安排,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信息,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对边远、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将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

  疫苗费用一直备受关注。发布会上介绍,本轮新冠病毒疫苗实行免费接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接种对象,无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均可免费接种国家议定价格范围内的新冠病毒疫苗,受种者个人不负担任何费用。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根据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使用的是医保基金滚存结余,我们前期开展了精细的测算,落实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不会因此项费用支出影响当期医保基金的收支,也不会影响大家日常看病就医的待遇保障。”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仇冰玉解释。

  我省建立资金预付机制,疫苗接种专项资金依申请在采购时提前预付不超过3个月的疫苗采购费用,确保做到“钱等苗”,而不是“苗等钱”,以缓解采购机构和生产企业资金压力,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采购单位正常采购和疫苗企业生产供应。

  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史国生介绍,目前我省监管部门已派出检查人员2.1万人次,检查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7236家次,实现了全覆盖检查。我省将持续开展疫苗质量执法检查。药品监管部门将及时掌握辖区内疫苗接种计划和接种单位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疫苗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检查,力争做到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质量监管就跟到哪里。

  (大众日报记者 于新悦 报道)

责编: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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