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谁来保护用户数据隐私?国家网信办回应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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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今年的315晚会上,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成为被曝光的重灾区,如“海量人脸识别数据被滥用”“大量求职简历流入黑市遭倒卖泄漏”“手机清理类软件将老人推向被诈骗的深渊”等软件大量获取用户信息等等。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被不断分享、分析、利用,普通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安全问题也成为数字社会首要关注点。
数字时代个人隐私“裸奔”似顽疾
315晚会曝光,步入数字经济时代,老年人手机中存在诸多“安全陷阱”,在老年人使用手机过程中,经常有App提示手机经常弹出“安全提示”,又或者是“诱人广告”——如红包抢钱等。
而当老年人下载相应的App之后,不仅不会保护自己手机的安全,反而会有被相关产品窃取隐私,危害安全的可能。这些手机App打着安全的旗号,利用老年人群体对手机知识不熟悉,对网络安全意识的缺乏牟利。
除了315晚会曝光的现象之外,记者梳理发现,过去一年内,类似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繁发生,涉及海量用户信息的医疗、网购、房地产、教育等领域成为重灾区。
2020年7月,某快递公司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勾结,利用员工账号和第三方非法工具窃取运单信息,导致40万条用户个人信息外泄,其中有效信息量约为4.5万条,这些有效信息被以每条1元的价格打包售卖至电信诈骗高发区。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也令个人信息外泄的风险激增。此前,某医院出入人员名单曾被发布至多个微信群,涉及6000余人的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就诊类型等信息。
《民法典》护航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
如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共识,相关立法呼之欲出。
记者注意到,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以“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专章方式,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定义、保护原则、法律责任、主体权利、信息处理等问题作出规定。多位法律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表示,《民法典》从民事基本法的角度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详细规定,具有开创意义,有助于从法治层面推动解决痛点难点问题。
针对此前个人信息的概念,《民法典》第1034条明确,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在个人信息收集、掌管、使用环节,民法典对这些情况有仔细考虑,都一定要加大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但是实事求是地说,民法典只是解决个人信息被侵害以后在法律上救济的问题,针对社会上更多个人信息的保护,还是要等待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
孙宪忠认为,在信息化背景下,个人信息作为现代化社会管理手段如何进入大数据系统被运用的问题,是现行法律没有解决也无法解决的。这也就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目的、立法基本功能之所在。
国家网信办答海报新闻:正加紧制定相关法规标准
未来提升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能力,国家网信办有哪些更多地考虑?3月19日,国新办就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海报新闻记者就此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杨小伟提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杨小伟 徐想摄影
杨小伟回应称,近年来网信部门一直持续加强在当前大数据快速发展环境下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加强了在政策、法律、监管多方面因素的统筹协调工作,“目前加紧制定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从而在法律层面为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杨小伟表示,正不断加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防护能力,强化数据安全的预警警示以及溯源的相关工作,全面提升国家关键领域的关键信息的数据安全保护工作。
他还介绍,与此同时,相关法规标准也正在加紧制定,要建立数据资源的确权、开放、流通以及交易的相关制度,从而在运行机制上进一步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为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加强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执法力度。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一些技术专利、数据版权、数据内容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工作,不断地开展整治。
“每年9月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全社会不断地掀起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个人隐私的保护高潮,从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杨小伟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