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发布规范物业行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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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发挥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作用,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市住建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三部门研究制定了《潍坊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潍坊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将于4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4日。

  《潍坊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制定了“菜单式”物业服务标准,构建“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体系,让物业服务有标可依、有据可考、有章可循。该服务标准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可作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内容等参考标准。

  《潍坊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建立了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和业主的三级评价体系,以服务标准落实情况,结合日常管理、红色物业、投诉处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让广大业主成为衡量物业服务质量的“定盘星”。此外,市级物业主管部门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设立“红黑榜”。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评价办法强化结果运用,主管部门每年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设立“红黑榜”。按照5%的比例,确定本年度“红榜”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信用评价加分,综合评价分值60分以下的列为“黑榜”物业企业,给予信用评价扣分,向社会公开通报,并作为开发建设单位、街道社区、业主大会开展物业服务招标活动的参考。

责编: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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