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速执”,快上加快传递烟台法院速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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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帮了我家大忙了!”老人坐在床上热泪盈眶连声感谢。多年前因为车祸导致的纠纷,在调解员的调解下,终于落下帷幕。

九年前的一个傍晚,被告孙某驾驶轿车将骑自行车过马路的原告史某撞倒。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孙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史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史某分别构成智力三级伤残和肢体二级伤残,出院后需1人长期护理,属大部分护理依赖。

原告史某为主张赔偿事宜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审判认定事实后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确定的各项损失中包括护理费50100元(自2014年5月5日始至2019年5月4日)。原判决书确定的护理期限已到,原告为后续5年的护理费再次诉至法院。

案件流转入速裁团队后,调解员当即联系原被告到庭,经了解,当事人前述案件判决确定的赔偿款仍未执行完毕。一场车祸已经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而多年的执行问题既使原告生活拮据,亦使被告被失信困扰,事情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双方都迫切的希望可以早日得到结果。

调解员遂与执行局速执团队取得联系,决定为当事人一次性解决赔偿款问题。最终由速执团队当天立案恢复执行,被告于当日一次性交纳70000元前述案件执行款,速裁团队针对后续护理费用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出具调解书,被告当日一次性给付160000元护理费。一周时间原告收到230000元赔偿款,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审判有速裁,执行看速执。烟台法院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落到实处,确保每一起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转自:龙口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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