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今天正式成立 首批配备25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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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上午,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是一家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0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北京市委高度重视,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北京金融法院的筹建工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北京金融法院建设给予大力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北京金融法院受理金融民商事案件、金融行政案件和金融执行案件三大类。规定还明确了三点重要内容:
一是对境外公司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
二是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企业相关证券纠纷,由北京金融法院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
三是对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引发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介绍,北京金融法院首批配备25名法官,平均年龄41.7岁,博士11名、硕士13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68%的法官被评为各类专家型人才。
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将着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为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今天上午,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某会计师事务所、被告某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告某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通过网上途径成功立案,成为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据了解,根据《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办法》,金融民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可以通过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或北京移动微法院的网上立案系统进行网上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同时,凡是通过网上方式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在后续审理执行过程中,都不需要重复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真正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高起点高标准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有助于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同时,也是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总台央视记者 冀成海 李志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