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24分,罚款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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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闯红灯、
准驾车型不相符……
如果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出在一名司机身上您会作何感想,
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不负责任,
更是对法律的蔑视!
3月5日23时30分许,博山交警大队民警在万福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C329##号重型自卸货车存在超载嫌疑,让民警没想到的是此时路口信号灯为红灯,该名驾驶员不但没有停车等候,反而没有减速的通过了该路口。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驱车在该车前方等候该车对其查纠。
驾驶员王某在看到民警后很紧张,民警问其为什么闯红灯时,王某称自己没看到不知道当时是红灯。民警要求王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王某又称刚换了衣服没有带在身上。
随后民警利用公安网查询,发现王某为C1驾驶证,而他所驾驶的车辆需B2驾驶证才允许驾驶,很明显为准驾车型不相符。
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清障队员,将该车清理至停车场,经过磅称重,该辆可载15860kg的货车,实载值达到了81180kg,超载100%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王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记12分,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记6分,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记6分,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经处理完毕,对王某驾驶证共记24分,处以4200元罚款的处罚,并暂扣其驾驶证。
来源:淄博交警博山交警大队 (通讯员:魏伟 尚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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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