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交警公布轿车与货车相撞事故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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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潇繁 枣庄报道

  今年3月,在枣庄市峄城区发生一起轿车与货车相撞事故,近期峄城交警公布了事故处理情况,涉事驾驶员及企业均被追责。

  据了解,2021年03月04日21时许,高某驾驶鲁D4***1号小型轿车沿峄城区南外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解放南路交叉口路段处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孟某某驾驶的鲁DC**8*(鲁DK*1*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双方车辆损坏。

  据交警调查,鲁DC**8*(鲁DK*1*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孟某某驾驶超载车辆未安全文明行驶;鲁D4***1号小型轿车驾驶人高某驾驶车辆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均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涉事车辆的所有人枣庄富泰运输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及驾驶人监管不到位,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未对驾驶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有效监督管理等,是引发事故的间接原因。

  按照交警部门判定,高某驾驶车辆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孟某某驾驶超载车辆未安全文明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因驾驶人孟某某驾驶的车辆严重超载,达到100%,峄城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驾驶人孟某某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驾驶人高某驾驶的车辆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行为,依法给予高某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枣庄富泰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责任心不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对其公司所属驾驶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开展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等问题。交警部门将该公司的违法信息抄告给峄城区交通运输局,峄城区交通运输局下达了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责编:王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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