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 爱在沂源 | 争做文明有礼沂源人——诚信经营礼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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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强 齐春菊 通讯员 崔洪霞 淄博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扎实开展“每月一主题”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着眼小细节,倡导大文明,时刻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遵守公序良俗,养成文明习惯,让文明细节成为市民共识,让核心价值观物化为具体行动,沂源县在全县上下开展“争做文明有礼沂源人”礼仪专题宣传活动。
诚信是企业经营的资本,也是企业发展的无形推动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一起来学习了解诚信经营礼仪,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做文明经营者,共同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公平竞争。企业经营应以法为本、以德为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不偷不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树立平等竞争理念,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履行合同友好合作,条款清晰不设陷阱。与他人合作应诚信遵守合同、履行合约,互商互量、友好合作。合同约定条款逻辑清晰,用词准确不模糊、不设陷阱,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渠道正当货真价实,售后问题协商解决。企业进货、销售渠道正当,保证产品质量,不以次充好,不做虚假宣传。合理明码标价,不虚标产品价格,不欺瞒消费者。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质量纠纷协商解决,造成损失依法赔偿。
创新发展科学管理,职工权益合理保障。企业应以创新发展为核心,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要关心职工利益,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倡导诚信经营的企业文化。
承担责任服务社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自觉接受社会、新闻舆论及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树立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良好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