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医保医疗救助1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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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对贫困人员发放2020年度医保医疗救助727人、173万元,有效缓解了贫困人员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极大地减轻了贫困人员经济负担。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栖霞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要求,我市对贫困人员在2020年度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后,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进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标准分别为2000元至8000元不等,个人自负费用为2万元-3万元(不含)的救助2000元,3万元-4万元(不含)救助3000元,4万元-5万元(不含)救助4000元,5万元-6万元(不含)救助5000元,6万元-7万元(不含)救助6000元,7万元-8万元(不含)救助7000元,8万元及以上的救助8000元。

据悉,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员提供个人申请、财产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结算单、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及费用审核,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医疗救助资金发放。

图文来源:市医保局  黄兆辉

投稿邮箱:qxfabu1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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