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绿化更要安全!交警部门到园林处开展警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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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
植树节是为了倡导人们种植树木,
但不少市民把农用车、
拖拉机等作为植树务农的代步载人工具
这存在极大地交通安全隐患
为杜绝这一现象发生,
烟台交警召开了警示教育培训会
一起来看!
3月11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到烟台市园林建设养护中心就交通安全管理隐患问题进行了警示教育培训,并与所属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了交通安全承诺书。
同时,结合3月12日植树节,交通科两位负责人和第一大队宣传民警,分别从运输园林绿植车辆安全装载、接送工人车辆安全出行、重点车辆源头隐患、交通事故严重违法案例等多个方面,为园林建设养护中心开展了一次生动的交通安全教育讲座。交通科科长卢璐、园林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王良增结合当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当前安全管理严峻形势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园林建设养护中心所属各单位、各科室分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货车驾驶员参加会议和讲座。
尤其春夏农忙时节
农村耕种、植树
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货厢等
极易引发事故
大家一定要牢记呀!
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有哪些危害
一、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另外,此类车驾驶人无视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如:超速、超员、随意调头、行驶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酒后驾驶车辆等这些违法行为极易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二、三轮车安全性能差,存在擅自改装、组装车辆或报废车辆从事运输活动的现象。由于农用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没有考虑车厢载人的问题,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短途运输农产品货物提出的,如车辆照明信号、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不具备载客的条件。因农用车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座位置和防护设施,易发生乘客与车体碰撞,致乘客受伤的事故。此外,农用车常年穿梭于田间地头,运输货物时时常超载行驶,车辆磨损大,车况不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就目前而言,大多数农用车属未按时年检或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这些车辆机械老化,缺乏保养,极易发生机械故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由于三轮车车主普遍未购买相关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上乘客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万一在机动三轮车上“出事”了,大多数乘车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烟台交警提醒您
1、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差,请不要违法载人及客货混装!
2、驾驶货车要保持安全车速,特别是行经急弯、陡坡时要严格控制车速,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刹车、边紧急制动边转弯、借对向车道超车等,以免车辆发生侧翻。
3、行经农村公路,牢记安全驾驶。出行前熟悉路况,途中注意观察,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发生危险。
4、出行要注意安全,车辆驶近急弯、坡道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