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及早兑现“获得感”才能吸引更多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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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最高荣誉。目前,山东省仅德州、滨州、聊城、菏泽、枣庄不是全国文明城市。

近几年来,这五个城市也很努力,但仍然没能拿到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客观上看,与他们的经济发展、综合实力有关,这五个城市在全省综合实力排名也恰恰位于后列。但不能因此抱定“经济不行,创城不能”的认识而不思进取。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全民事业,必须调动各个方面积极性。除了思想发动,还要有利益的激励。理论上,创城树立的是形象、改善的是环境、提高的是素质、促进的是发展、受益的是群众,大家理应积极主动参与、支持。但具体到每个单位、每个人,“总体有利”未必体现为“个体积极”,比如,创城会增加一些机关单位工作量、会对一些沿街商户习以为常的经营行为造成不利影响,所以,未必人人主动。

在这种情况下,让利益显著化、直接化就很有必要。就是说,创城的益处与个人利益关系再具体一些、直接一些,表现好的要提前表扬奖励,表现不好的要让他有损失、有痛感。哪个单位被曝光了,就在文明单位创建中扣分一次,曝光后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并且这些扣分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比如,被扣分的单位,相应减少相关奖金的发放直至取消发放。

这样,创城宏大工程与个人、单位具体利益密切相关,人们才能痛切认识到参与创城的利与弊,才能积极主动支持参与。

“人们的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只有让奋斗与利益之间的间隔短一些,才能激励更多人们去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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