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动火作业!烟台两名“电焊工”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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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动火是最致命的

违章作业之一

如果违章动火

可能面临这种后果……

开发区一男子违规动火作业

拘留!

案件追溯

当前,全市正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查火灾隐患,3月8日,潮水镇政府排查人员发现蓬莱机场二期工地一工人正在使用电气焊明火作业。经询问,操作人员周某某无电气焊操作资格证书。

经查,3月7日至8日,周某某在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无证上岗,2次违规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另查明,周某某自2010年起至今,一直在烟台多地违规进行明火作业,开发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笫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周某某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海阳“电焊工”

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

行政拘留5天!

案件追溯

3月8日14时许,海阳市东村街道某汽修养护中心门口,一辆面包车发生火灾。接警后,海阳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2车14人赶往现场,15时处置完毕,无人员伤亡。

在火灾扑救的同时,海阳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东村派出所迅速对火灾嫌疑人进行控制,经调查询问得知,违法行为人杨某浩为将自己面包车损坏的部位进行焊接,在明知自己没有焊工证、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借用汽修养护中心电焊机违规明火作业,并因操作不当致使面包车着火烧毁。

目前,杨某浩已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

在城市建设、室内外装修

企业生产等过程中

电气焊施工非常普遍

电气焊切割属于明火作业

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性

加之作业现场

熔融的金属火花四处飞溅

一旦使用不慎

极易引发火灾!

点击就看:

最新!烟台市焊接与热切割安全管理规定

违规动火作业!拘留8人!

动火作业“九须知”

一、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动火作业证开展作业,并随身携带,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二、临时动火作业人员需在施工作业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分析可暂时不填)原件(复印件)、相关领域上岗操作证书以及本人签字的《动火作业审批表》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进行备案。

三、临时动火单位在施工前3个工作日内,需在《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提前填明单位、动火作业级别、动火地点等详细情况,待动火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一并将企业法人证件、资质证明、项目施工合同书、审批表、动火人员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属地乡镇进行审批,待属地乡镇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四、《动火作业审批表》需一事一办,一次动火超过申请时限的用火单位应重新申请办理,并在动火作业结束后2日内,向属地乡镇汇报进行注销。

五、动火人员施工前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妥善后方可工作,若出现异常或监护人提出不能用火时,要立即停止用火。对于现场无安全措施时,管理人员下达强行用火的指令,动火人员有权拒绝。在停止用火作业或离开用火现场要切断电源或火种。

六、用火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七、用火单位必须安排监护人员,从开始动火到动火结束进行全过程监护,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无法排除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及时向属地乡镇报告,由相关部门对隐患排除,施工单位需重新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再次开展动火作业。

八、用火单位及动火人员需严格执行“九不、四要、一清”的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开展动火作业,进一步规范操作,确保不发生火灾。

九、临时动火作业未报备审批开展作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行业

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审批

任何生产活动

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向违规行为坚决说“不”!

▌素材来源: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海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制作:烟台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辑:陈玫君 

▌审核:崔新明

▌投稿邮箱:10960333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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