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4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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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对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东阿交警大队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月8日,东阿交警大队集中对孙某、王某、耿某、张某4名酒醉驾驾驶人员执行拘留。

据了解,这四名人员中,孙某、王某、耿某系涉嫌二次酒驾被行政拘留,张某系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2021年02月04日16时35分许孙某驾驶鲁P5***H号牌小型汽车,因酒后驾驶被查处,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值为:24mg/100ml,经公安网系统查询,孙某于2018年09月15日驾驶鲁P5***H号牌机动车酒后驾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值为:44mg/100ml,此次系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东阿交警大队依法对其行政拘留3天,并吊销其驾驶证。

2021年01月15日23时01分许王某驾驶鲁PA***5号牌小型汽车,因酒后驾驶被查处,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值为:76mg/100ml,经公安网系统查询,王某于2020年01月14日驾驶鲁PA***5号牌机动车酒后驾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值为:26mg/100ml,此次系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东阿交警大队依法对其行政拘留6天,并吊销其驾驶证。

2020年11月11日20时12分许耿某驾驶鲁PL***6号牌小型汽车,因酒后驾驶被查处,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值为:75mg/100ml,经公安网系统查询,耿某于2018年08月31日驾驶鲁PL***6号牌机动车酒后驾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值为:74mg/100ml,此次系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东阿交警大队依法对其行政拘留8天,并吊销其驾驶证。

2019年5月9日22时8分许张某驾驶鲁A1***6小型汽车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经检测,其静脉血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98. 0mg/100ml.该案于2019年11月11日移送审查起诉。东阿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4日决定对其执行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刑事拘留。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刘志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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