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建设项目中标后,如何进行项目和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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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伤 保 险
建设项目中标
如何参加工伤保险呢
一起来看看
01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后,填写《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请表》(一式三份),并经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关审批部门核定确认“工程总造价”等项目要素。
02
施工总承包单位持《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请表》、《中标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已经开工的提供开工通知书;建设项目已经转包、分包或者劳务分包的,提供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或者劳务分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缴费大厅窗口,办理“工伤保险项目参保缴费”业务(市本级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社保医保联合申报”窗口办理缴费申报,到税务征收窗口缴费)。
缴费完成后,社保征缴机构在《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请表》盖章确认,出具《建设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以下简称《参保证明》),告知人员申报和参保公示要求,发送《按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公示牌》模版明白纸等资料。
03
市本级施工总承包单位(含分包单位)招聘使用人员,登录建设工伤项目参保项目端网上地址: http://58.59.43.37:9002/cpsi/logonDialog_new.jsp做人员增减。或人员增减申报表发送电子邮箱rzjzygs@126.com
04
建设项目变更竣工时间的,应持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施工报告”,提前30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延期。
日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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