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建设项目中标后,如何进行项目和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

欢迎关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点击上方蓝色字可订阅哦!

工 伤 保 险

建设项目中标

如何参加工伤保险呢

一起来看看

01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后,填写《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请表》(一式三份),并经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关审批部门核定确认“工程总造价”等项目要素。

02

施工总承包单位持《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请表》、《中标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已经开工的提供开工通知书;建设项目已经转包、分包或者劳务分包的,提供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或者劳务分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缴费大厅窗口,办理“工伤保险项目参保缴费”业务(市本级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社保医保联合申报”窗口办理缴费申报,到税务征收窗口缴费)。

缴费完成后,社保征缴机构在《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请表》盖章确认,出具《建设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以下简称《参保证明》),告知人员申报和参保公示要求,发送《按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公示牌》模版明白纸等资料。

03

市本级施工总承包单位(含分包单位)招聘使用人员,登录建设工伤项目参保项目端网上地址:  http://58.59.43.37:9002/cpsi/logonDialog_new.jsp做人员增减。或人员增减申报表发送电子邮箱rzjzygs@126.com

04

建设项目变更竣工时间的,应持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施工报告”,提前30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延期。

日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供稿

觉得不错,请点这里↓↓↓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