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

··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

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

由于个人信息的泄露、身份证遗失以及金融、电信行业前期的管理漏洞等原因,大量银行卡、电话卡被人冒充办理后贩卖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给人民群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给公安机关侦查打击工作带来巨大困难。

如何做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严打涉“两卡”违法犯罪出实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个人信息泄露,须抓住要害、掐准‘七寸’,严厉打击整治涉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

整合力量,齐抓共管“一盘棋”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召开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部署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全国公安机关对涉“两卡”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战果显著。今年2月26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截至1月底,共打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9013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6万名。

2020年10月,广东佛山警方在行动中缴获卡池、电话卡等作案工具。

“‘断卡’行动有力打击了诈骗集团及有关黑灰产业的嚣张气焰,为降低发案数、挽回经济损失提供了保障。”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石蓉表示,仅仅依靠打击并不能彻底解决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有关行业监管、治理和全社会的防范宣传力度还需加大,才能齐抓共管形成“全国一盘棋”。

“近几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团伙化、专业化、境外化趋势,受疫情影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跨境打击面临一定困难,对涉‘两卡’违法犯罪的打击要更加准确有力。”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周鸿祎说。

代表委员们建议,在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的同时,还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打击整治夯实法治基础。

“嫌疑人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均通过买卖获得,使用后便更换,给涉网侵财违法犯罪打击防范带来很大困难,也对构建诚信社会体系造成了危害,导致无法从源头上治理。”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衢州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陈玮建议,要加强对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实名制信用凭证行为的治安处罚。

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还要不断强化预防涉“两卡”违法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此,周鸿祎建议,要整合全社会力量,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侦查、打击、防范和教育,提升公安机关技术力量和人民群众的反诈意识,进一步减少发案数和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

多管齐下,创新打击方式

当前的涉网新型违法犯罪中,犯罪实施、平台研发、设备提供、洗钱等各个环节相对独立且均已形成产业链条,技术条件和犯罪形式都在不断更新换代,同时具备成本低、收益高、易复制、难追查等特征。对此,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打击方式也要在变化中谋求创新。

浙江公安破获一起特大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团伙。

石蓉建议,要督促电信运营商、银行全面规范电话卡和银行卡管理,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和假冒他人身份办理等行为,以及违规使用、不正常使用、存在明显风险的个人和转包商、代理商、网点等,采取多种形式的处罚。

银行、电信行业要加强对各地分公司、营业部门的内部管理,严防内部人员为获取经济利益与违法犯罪分子勾结;同时加强对群发、群拨设备使用的监控检测,对不具备资质违法使用此类特殊设备的单位、个人一律推送公安机关予以打击,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予以行业限制业务惩戒。

警方在行动中缴获的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要强化公安、银行、电信等部门沟通对接机制,针对银行、电信部门缺乏调查取证手段的实际,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中明确的惩戒人员名单定期推送银行、电信行业开展处罚、惩戒;经法院判决认定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人员,视情况比照失信人员予以相关限制。

通过深入调研,陈玮借鉴衢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典型经验,对创新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提出建议:党政主导是关键,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将打击工作融入全市网格;网格落地是基础,要按照网格预警和宣传防范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各种媒介,全员发动开展反诈宣传;主动打击是保障,以“打防管控+治理”为目标,升级刑事犯罪治理中心,以市县联动机制为桥梁,提升打击质效。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