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密:电梯安全,你我同行 高密部署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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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荆小泷 通讯员 张学琳 潍坊报道
为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电梯事故,保障广大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高密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3月9日,全市电梯使用安全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区,涉及电梯使用的47家物业公司和23家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人民至上、安全至上意识,绷紧电梯安全这根弦,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深入排查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等环节的安全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改;要强化履职管理,落实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会议强调,一是高度重视,责任到岗到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电梯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现象,真正避免电梯非常规运行。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制度运行,切实增强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电梯使用安全。严格按照《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相关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代表业主按照规定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委托具有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加强对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保持电梯紧急报警24小时的有效联系,每天要对电梯进行安全巡查,对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对可能危及乘客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电梯的运行;乘客被滞留在电梯轿厢时,应当及时按照操作规程组织解救,协助做好电梯检验检测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电梯安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可利用小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材料或向住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有条件的小区,可组织业主和用户参加电梯安全知识讲座,提高业主安全防范意识。
会议要求,电梯运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各物业服务企业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社会责任感,把电梯安全的各个环节做细做实,加强多方协调配合,全力排查消除隐患,确保电梯安全,做到政府放心,百姓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