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首例高空抛物案!嫌疑人被刑拘!
··
深夜醉酒男子高空抛物砸了宝马车,第二天竟纳闷“这车怎么了?”这名男子成为芝罘区高空抛物被刑拘第一人!
3月2日早上,市民王先生接到邻居的微信:“你的车被砸了,赶紧下来看看吧!”王先生赶紧下楼,发现停放在单元门前的爱车前挡风玻璃破裂,周围散落着水桶、烟头等杂物……王先生赶紧报了警。
闻警而动,世回尧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工作,现场勘查、询问受害人……了解到,被砸的是一辆宝马车,损失过万元。车辆停放在自己车位,车主也没有矛盾纠纷……看着散落的水桶、烟头还有一大滩水渍,民警心中有了判断。
分析案情后,视频侦查民警调取了案发地周边的多个天网监控,从不同角度开始了逐帧逐秒的研判分析……最终,一个不起眼角度的天网监控中,发现了端倪:3月2日22时44分许,该单元楼上的一住户,窗内出现一个身影,打开窗随手扔下了东西……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实地侦查、摸排线索,最终锁定黑影是该单元7楼的住户。3月6日,布控民警在该住户家中找到一名男子王某(33岁,蓬莱人),并对其依法传唤。
但是,询问中王某却记不起3月2日晚自己做了啥,原来当晚王某喝了不少酒——断片了。直到民警拿出现场提取的水桶,王某才隐约回忆起来:这个水桶是他在家抽烟扔烟头用的,里面装了不少水,那晚喝多后,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把水桶扔到了楼下。第二天他还发现了楼下被砸的宝马车,自己也纳闷:“这个车怎么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芝罘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高空抛物
杀伤力到底有多大?
法律链接
醉酒的王某“稀里糊涂”的成为芝罘区高空抛物罪被刑拘第一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头顶上的安全”
除了法律规定之外
还需要每个人自觉遵守共同维护!
END
来源:世回尧派出所
编辑:芝公宣
扫码关注我们
ID:ytzfga
芝罘公安
往期回顾
◆烟台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芝罘警讯107期▕ 开学季,学生竟成了他们眼中“大客户”
◆警旗下的绽放 献礼建党100周年——致敬奋斗中的警花!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