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关于城区供暖延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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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民生需要,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0-2021年度城区供暖时间由3月15日延长至4月10日,具体停暖时间视天气情况再定。

稿件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投稿邮箱:qxfabu1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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