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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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我单位增值税申报信息写征管系统失败,提示的失败原因:您尚未进行抄报税,请在纳税申报之前,先打开开票软件,进入报税处理功能完成上报汇总,完成后再进行增值税申报(请先保存主表再确认申报)。遇到这种情况,具体怎么办?

遇到此类情况,请您从以下方面确认:

(1)确认抄报税、上报汇总是否成功。如存在多盘情况,抄报税时请先抄报分盘再抄报主盘,应将所有盘均上报汇总成功再进行纳税申报。

(2)三证合一前的“老税号”是否存在未注销税控设备。

(3)税控设备需注销时,应在注销前进行上报汇总和抄报税。

PART 02

请问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类汇算清缴有哪些变化?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以下变化: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新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20年第24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在填报年度申报表之前,请您仔细阅读24号公告。

(2)汇算清缴退税可网上申请。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具备网上申请退税功能,如果您单位存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情形,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

PART 03

符合哪些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类汇算清缴申报?

当前登记信息中为“正常”状态并已完成2020年度月(季)度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自2021年3月1日起,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如您2020年度月(季)度预缴期存在未报送的情况,要先完成月(季)度企业所得税的逾期申报,再进行汇算清缴申报。具体步骤: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信息提醒弹出框看到推送的逾期申报信息,可发起逾期处罚申请,您可以网上完成处罚后,再通过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模块完成月(季)度预缴申报,最后再进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PART 04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成功后,如有税款,在汇缴期内可否选择“手动缴税”方式?

可以。

考虑到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期到2021年5月31日结束,时间比较长。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网上缴款方式默认为“手动缴税”模式,如有税款您可在汇缴期结束前自主操作进行税款缴纳。

PART 05

如何查看 “增值税留抵退税确认制服务协议签订”记录及已完成电子签章的申报表?

您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 查看申请记录。点击“查看申请”按钮可以看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确认制服务协议”内容,点击右键可以打印协议。如下图所示:

温馨提示:大家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税费业务时,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96005656,或登录在线客服www.96005656.com提问;涉及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全省纳税服务电话12366,我们已安排专人为您答疑解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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