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水文局:防治水土流失 促进乡村振兴

··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魏俊怡 通讯员 陈振江 济南报道

  2021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十周年纪念日。

  195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并成立了全国水土保持委员会。1982年6月,国务院发布施行了《水土保持工作条例》。

  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国家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在水土保持方面规范全社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十年来,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到《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标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从水土保持规划印发到水土保持率的提出,水土保持规划体系逐渐完善;从小流域综合治理到坡耕地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从水土流失重点区域监测到动态监测全覆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取得了重大突破。通过严格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进入了新阶段。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济南市历来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1956年,济南市开展农林山综合治理、沟坡兼治,坚持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在大面积绿化荒山、荒地的同时,整修了大片梯田。1960年以后,在丘陵山区,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济南市先后动工修建了卧虎山大型水库,杜张、大站、崮头、狼猫山4座中型水库,84座小型水库,418座塘坝。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于2017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自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济南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97.74平方公里,整修基本农田4224.94公顷,栽植水保林22868.13公顷,栽植经济林15168.41公顷,种草1302.60公顷,封育16515.85公顷,其它治理措施4463.41公顷,修筑各种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049处。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总投资23797.3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279.00万元,省投资3557.84万元,市县投资11102.77万元,区县配套6593.46万元。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970个,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1980个,在“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方面实行全覆盖,共录入项目2479个。

  自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济南市水土流失面积共减少了185.10平方公里,同时,全市水土流失状况呈现出高强度向低强度转化的趋势,中度、强烈、极强烈和剧烈侵蚀面积均较2011年明显减少,实现了面积强度“双下降”、水蚀风蚀“双减少”,我市水土流失状况持续好转,生态环境整体向好态势得到进一步稳固。

责编:尹延杰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