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岱财评|垃圾分类任重道远:穿自己的鞋走共同的路,做好顶层制度设计是关键

··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陈晓婉

  3月8日,一位来自山东东营的环卫工人走上了2021年全国两会的“代表通道”。全国人大代表张金海,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职工,与垃圾处理打了20多年交道,多次将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带到全国两会上。

  关注垃圾分类的不仅仅是张金海。野生动物腹中出现塑料袋、垃圾渗滤液污染土壤……环境污染恶性事件屡见不鲜,这样工作显得尤为紧迫。2020年,山东省及16市均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济南等3个城市、淄博市博山区等5个省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扎实推进,覆盖率稳步提升。但从实际效果看,待补的短板依旧不少,尤其是相较上海、北京等垃圾分类的先行地区,山东的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

  随着各省份相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构建运行有效的垃圾治理体系成为各城市必须面对重要课题。

  “你是什么垃圾?”2019年7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立法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个灵魂提问瞬间引爆全网。近两年过去了,灵魂拷问偃旗息鼓了,关于垃圾分类的抱怨少了。经过近两年的磨合,上海市民垃圾分类习惯初步养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中,居住区和单位分类达标率双双达到95%。即便是在疫情之下,垃圾分类工作也没有明显退步。

  从拒绝到认同,推行垃圾分类,每个城市都少不了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从全国的垃圾分类推进看,有进展明显的,也有战果寥寥的。如此大的差异,很大程度上在于当地政府是否做好了顶层设计,是否明确了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就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能认为自己交了物业费,就天然地将垃圾分类工作视为保洁员甚至是志愿者的责任,更不能因为有物业兜底,就乱分类甚至不分类。谁产生垃圾,由谁负责分类投放,之后的分拣、运输、处置工作由物业、垃圾清运公司、垃圾处理企业等做好。在垃圾产生的源头上做好分类,后续才可能分类施治,做到分类处置和利用。

  从目前看,穿自己的鞋走共同的路,走出了不错的效果:上海的垃圾分类按照“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标准分类,北京的垃圾分类按照“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可回收物”的标准分类;年轻人多的小区和老年人多的小区根据自身居民特点弹性调整投放时间,不同人口密度的区域根据自身情况设置投放地点……如此等等,目前看都是不错的尝试。

  垃圾分类是一场全民参与的行动,而非停留在口头的口号,实用性强是重要原则。不同地区客观环境不同,人口构成不同,因而垃圾分类的推行方案也应因地制宜,推进过程中更加精细与精准。

  投放环节还只是垃圾分类的冰山一角,如何通过垃圾分类推动垃圾减量,进而减少垃圾填满和增强资源化利用,才是垃圾分类的意义所在。

  湿垃圾一直是困扰城市垃圾治理的头号难题。过去垃圾不加分类,湿垃圾往往同其他垃圾一起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置。这不仅会因发酵产生恶臭、滋养虫害,其渗滤液还会渗入土壤中污染地下水资源。想要尽可能减少污染,在前端做好干湿分离的同时,还需加强末端处置环节的资源化利用能力。

  从上海的经验看,不只家家户户多了分类垃圾桶,后端的分类处置能力也在相应提升。“十三五”期间,上海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3万吨/日,新增湿垃圾集中处理能力3900吨/日;全市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8万吨/日,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前后融会贯通,垃圾分类才能真的有实效。

  作为人口大省的山东,目前16市均制定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68个县(市、区)和19个功能区也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局表示,山东将加快推进出台《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立法,为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垃圾分类工作任重道远,美丽中国的实现需要城市管理者、每一个市民的共同努力。其中的关键,是要做好顶层制度设计。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陈晓婉 报道 策划 齐淮东)

责编:葛思琦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