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监管“点对点”服务“面对面”,山东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驻点监管

··

“润滑油加油泵站已按要求增添安全警示标识,可以销号了。”3月4日,安全专家齐光远在其驻点的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进行事故隐患整改现场复查。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是济南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确定的一家驻点监管对象,目前齐光远等2名专家正在这里开展固定式驻点,另有2名市中区应急管理局科室工作人员展开片区流动驻守。据了解,2月19日派驻以来,专家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已累计为企业排查隐患90余条。

镜头切换到聊城华润纺织有限公司,“对于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贵公司的奖金落实情况如何?”除了解安全生产设运转情况,聊城市应急管理局驻点监管工作组成员单金生还专门向企业提出这个问题。“我们有个‘三味’‘四查’辨识法,对满足要求的员工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去年全年收到87项有效事件隐患报告,全部给予了奖励。”企业安全主管杨振涛说,“三味”就是糊味、焦味和异味,“四查”则是高温、震动、缺油和异响,是在实践中总结出的很适用于本企业车间生产过程的安全辨识法。“实用性强、容易借鉴,我们今后会在同行业进行推广!”工作组组长赵福刚表示,驻点监管既是服务企业的好机会,也是学习企业安全生产优秀管理经验的好机会。

上述两个场景都来自正在全省开展的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工作。驻点监管为期两年,是山东为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而探索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管新形式,具体采取蹲守驻点和流动驻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驻点对象可根据风险、规模和日常监管等情况确定,必要时可进行动态调整。“现在我们工作人员和专家的办公室就设在企业。”济南市市中区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博远提到,以往作为监管部门,以执法为主,每季度也至少来企业检查一次,但现在每天在企业,对比下来,更能真正点对点了解到以往执法检查中无法获知的安全隐患根源,更利于督促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通知要求,驻点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2月28日前,全省工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等12个系统都已向包括化工园区和民爆、爆破作业、建筑施工、“两客一危”、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派驻了人员,每个选定的管理对象派驻人员不少于2人,其他部门也正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实际陆续开展驻点监管工作。驻点监管的重点任务包括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等内容。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已确定驻点企业、单位7029家,选派驻点人员6962人。

(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