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铁腕整治涉煤腐败 处理处分14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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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我看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给党中央的一个报告,就是《关于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报告》。内蒙古在反腐败方面有个很重要的领域,就是煤炭领域。”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当共产党的官,当人民的公仆,拿着国家资源去搞行贿受贿、去搞权钱交易,这个账总是要算的。”

  煤炭,对于内蒙古而言有着特殊的意义。内蒙古自治区是世界最大的露天煤矿之乡,全区12个盟市中11个有煤矿,是全国煤炭产量最大的省区。据统计,内蒙古光2019年原煤产量就达10.35亿吨,占全国产量的27.6%。2000年到2010年,是我国煤炭行业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迅速崛起的十年,年均GDP增速达18%。

  然而,在煤炭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也不断滋生蔓延,涉煤腐败成为当地政治生态最大“毒瘤”。少数党员干部伙同不法商人,把煤炭资源当“唐僧肉”、“提款机”,大搞权力自肥、以权谋私。比如,有的领导干部通过企业改制等方式,将国有煤矿据为己有,攫取暴利;有的利用权力,“老子前台批煤、子女后面捞钱”;还有的以资源为筹码,借机搞攀附、“架天线”、结权贵,谋取职务提拔,等等。2018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查处的内蒙古自治区5名中管干部中,有4人所涉腐败问题与煤炭密切相关。

  乌金蒙垢,必须重拳出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剖析内蒙古涉煤腐败系列案件,指出煤炭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纪检监察建议。内蒙古自治区下决心刮骨疗毒,肃清“靠煤吃煤”陈年积弊。自治区先后组建40多个专项工作组,对涉煤违规违法问题“倒查20年”,对2000年以来煤矿的所有规划立项、投资审核、资源配置、环评审核和矿业权审批报批、股权变更、矿产交易等各环节,煤矿企业和涉煤配煤项目法人状况、办理时间、批办手续、政策依据等均进行清查,一矿一档、一矿一清。全面整治2000年以来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的所有公职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在重要岗位工作、与煤炭资源管理有关联的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

  截至目前,内蒙古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立案涉煤腐败案件676件960人,其中严肃查处厅局级干部61人、县处级干部2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3人,组织处理834人,移送司法机关92人。同时查处了上百件利用煤炭资源搞攀附、搭天线等严重污染政治生态问题。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发布2020年正风反腐“十大关键词”,其中,煤炭资源领域腐败“倒查20年”位列榜首。

  在重拳惩治涉煤腐败问题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还对2000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出台的煤炭资源领域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督促涉煤地区、部门、企业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煤炭资源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涉煤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了有力遏制,在政策感召下,12名厅、处级干部主动投案。追缴挽回经济损失393.27亿元。全区共有140多万名干部填报了涉煤申报事项,做到了应报尽报,以后内蒙古自治区所有干部只要涉煤,都有案可查,只要在煤炭领域获得不当得利,都要受到追究,从根本上堵住了煤炭领域问题在政治生态领域的不良影响。

责编:马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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