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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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烟台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自2021年3月8日起,对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时间39天。

一、巡察对象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基层社会治理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全面从严治警,作风建设和推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电子信箱、邮政信箱、举报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举报电话

18153590992(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二)电子邮箱

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jiwei.yantai.gov.cn)“巡察组信箱”;“烟台纪委”手机客户端“巡察组信箱”。

(三)邮政信箱

莱山区桐林路5号(西门)市委第一巡察组

(四)举报信箱

1、福山公安分局大门东侧;

2、福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门北侧;

3、福山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办公楼大门西侧;

4、福山公安分局河滨路派出所门口处;

5、福山公安分局天府街派出所门口处;

6、福山公安分局福新路派出所门口处;

7、福山公安分局门楼派出所门口处;

8、福山公安分局回里派出所门口处;

9、福山公安分局张格庄派出所门口处;

10、福山公安分局东厅派出所门口处;

11、福山公安分局高疃派出所门口处;

12、福山公安分局臧家庄派出所门口处;

13、福山公安分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门口处;

14、福山宾馆南门旋转门的东侧。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

特此公告。

烟台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3月4日

信息来源丨“福山公安”公众号

责任编辑丨张艺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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