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中心卫生院、郑旺镇卫生院暂停开展接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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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全市2021年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年接生量小于200人的助产机构必须关停接生业务,结合河东区实际情况,现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相公中心卫生院、郑旺镇卫生院暂停开展接生业务。

  相公中心卫生院、郑旺镇卫生院作为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年接生量均不超过200人,达不到《山东省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中规定的“一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年接产数原则上不少于200人次”的要求。经河东区卫健局党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相公中心卫生院、郑旺镇卫生院暂停开展接生业务,对于目前已在这两家医院办理住院待产的产妇及生产完未达到出院条件的产妇,由这两家医院继续提供分娩相关配套服务,保障产妇权益,但不得接收开展新的分娩业务。

责编:秦立铭
审签:孙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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