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速交警一早查获1起酒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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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聊城高速支队高唐大队民警依托高唐收费站开展早查行动,在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发现有民警查车后立即将车停了下来,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即示意该车接受检查。

在驾驶员摇下车窗的一瞬间,扑面而来的酒气顿时让民警警觉起来,并立即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达77毫克,属于酒后驾驶。驾驶员称:自己昨天晚上喝酒到11点多,就喝了两杯白酒,一点啤酒,早上一醒来发现自己很清醒,以为酒精早就散发完了。随后大队民警对驾驶员拿对自己人身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讲解了饮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听了民警的教诲,驾驶员对自身的行为感到后怕,并表示谨记此次教训,不再饮酒驾驶机动车。最后,对其依法进行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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