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风暴!无棣县人民法院开展第一期法官沙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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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蕊 李存 通讯员 张少卿 滨州报道

  3月1日,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之际,无棣法院成功开展第一期法官沙龙活动,主要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主题研讨。

  本次沙龙活动由法院副院长李翼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周娟出席,并邀请无棣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高磊、员额检察官张艳峰参加,法院刑庭、立案庭、综合办公室、审管办等部门部分法官和干警参加了活动。

  与会人员重点围绕危险驾驶罪中的对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犯罪,刑事责任年龄下调以及未成年犯罪,销售假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骗取贷款、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罪名。从立法背景、立法目的、法律修改、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阐述。

  活动中,既有个人发言,也有自由讨论,还有总结点评;既有理论分析,也有司法实践,还有个人解读思考;既有观点交锋、也有国内法律外对比,还有现实困惑。大家畅所欲言、直抒胸臆、各抒己见,现场氛围非常活跃。

  周娟强调,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这天,举办这次法官沙龙非常必要,意义很大。通过研讨,起到了智慧碰撞、经验交流、业务研讨、风采展示的多重效果。同时,要求全体干警,要充分发掘对法律尤其是新法的兴趣,引导自己不断研究;要勤于思考,通过专业学习和司法实践,不断积累,总结经验,升华提高;要保持激情,既包括对工作的激情,同时也包括对新生事物的激情;要养成良好习惯,做到把优秀作为习惯,不断见贤思齐、自我提升。最后,周娟就《刑法修正案(十一)》谈了自己的观点和理解。

  活动结束后,与会干警们纷纷表示,今天的法官沙龙为大家提供了一个轻松自由的交流平台,受益匪浅,进一步增进了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认识和理解,对拓展审判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司法能力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责编: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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