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罚款行拘!3月4日起,菏泽又一县全面禁行“三小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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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禁行区域:东至千佛山路(含),西至迎宾大道(含), 南至定砀路(老南外环) (不含),北至东鱼河。

  二、禁行时间:自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起,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停止驾乘“三小车辆”;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起在居民小区开始实施;3月4日(农历正月二十一)起在城区开始全面实施。

  三、对驶入禁行区的“三小车辆”按法律规定进行依法查扣,并按上限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县公安机关将从严从快依法处置。

  四、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三小车辆”禁行相关规定,提前准备、妥善处理禁行区内现有“三小”车辆,自禁行之日起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三小车辆”,共同营造畅通、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编: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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