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罪、冒名顶替罪,明天起这些行为将入刑

··

  明天(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施行。“高空抛物罪”“冒名顶替罪”“妨害安全驾驶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等新罪名也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明确。

  看图,了解这些与你我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责编:曲欣萍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