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年底前山东每县至少建一处县级敬老院 这些人员集中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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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建 编辑: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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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立红 济南报道

  2月25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时期,山东将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处以专业照护功能为主的县级敬老院,使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2022年底前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到2025年底,全面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在发布会上,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赵立杰说,“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表现在三个方面:救助保障政策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认定条件和保障政策,先后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等。可以说,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制度日臻完善,从制度设计上为困难群众兜起了基本生活保障的安全网。救助保障人数不断增加。全省低保对象达到147.6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全省特困人员由“十二五”末的21万人增加到32.9万人,实现了应救尽救;全省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3.18万人,实现了应养尽养;全省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4.8万人次,实现了应助尽助;全省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人数达到66.4万人,实现了应补尽补。救助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由“十二五”末的每人每月472元、283元增长到“十三五”末的732元、560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9.2%和14.6%;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752元、484元分别增长到“十三五”末的每人每月1009元、777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0.3%、17.1%;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74元、1415元、1415元、1054元,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了48%、97%、97%、251%;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48元和123元,分别较2016年提高了85%和54%;经济困难老年人按档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能力等级为2-3级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

  “十四五”时期,山东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山东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为主线,在全省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以信息化为支撑,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

  持续提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合理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强化兜底保障作用。

  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处以专业照护功能为主的县级敬老院,使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健全养老服务网络,2022年底前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到2025年底,全面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残疾人保障政策。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基本辅具适配服务,持续开展“齐鲁福彩助残行动”和“福康工程”;加快精神障碍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到“十四五”末实现8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残疾人社区康复机构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康复工作。

  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功能,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水平,为困境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责编:曲欣萍
审签: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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