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青岛就是投资国家战略!青岛出台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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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青岛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青岛市民营经济局会同青岛市发改委、青岛市商务局等部门,聚焦15个攻势和13条产业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措施》,提出畅通市场准入、重点支持领域、强化促进保障领域17条具体措施。
在畅通市场准入方面。青岛围绕拓宽投资领域,解决对民间投资存在的不公平待遇和隐性门槛,《措施》提出了4条政策措施,在公开政府投资项目方面,强调按照“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除法定不公开外,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在保护民企投资权益方面,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企混改,提高盈利水平;在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提出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及时兑现各项涉企优惠政策;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方面,强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鼓励国有大企业集团、大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民营和中小企业配套产品。
重点支持领域方面,青岛立足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创造,《措施》提出了8条政策措施,在“四新”经济领域,培育领军企业,推动人工智能与垂直行业融合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加速抢占5G等产业制高点;在能源环保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在文旅教育领域,支持发展直播、电竞等新业态,推动大型旅游综合体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加大对民办教育机构支持力度;在汽车装备领域,提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本地化配套,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加氢站等基础设置建设;在交通设施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为高速铁路、城际轨道交通、机场服务、城市交通提供配套服务;在农业产业领域,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业产业,健全乡村产业链;在现代海洋领域,培育壮大涉海企业,鼓励涉海民营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对接、产能合作;在生物医药领域,加快布局精准医疗产业,促进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系统发展。
在强化推进保障上,为更好地维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提振企业家信心,《措施》提出了5条政策措施,在降低用地用能成本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开发高层工业楼宇,通过按揭贷款等措施为中小企业低成本获得经营用房,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方面,强调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改制重组企业税收政策;在发挥基金引导作用方面,突出发挥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设立项目基金,实现基金与产业项目精准对接;在健全融资促进体系方面,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和更加精准的政策扶持;在建立促进保障机制方面,建立支持民间投资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民间投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据悉,《措施》旨在推动民间资本“敢投、能投、愿投”,通过健全市场化机制、画清重点投资领域、加强政策引领,为民间资本更加便利地进入项目投资领域,提供选择和决策的方向,实现投资项目的加快启动、建设和运营,及早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当前,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不断释放,民间投资已成为确保国民经济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抓手。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市民间投资、民营市场主体、吸纳就业等多项指标逆势增长,2020年,全市民间投资增长13%,高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9.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民间投资增速6.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民间投资增速12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达到57.5%,较2019年底提高5个百分点。全市民间投资在建项目4192个,拉动全市投资增长6.8个百分点。全市实有民营市场主体176.40万户,同比增长16.66%,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8.13%。充分体现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在“六保”“六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单位、区(市)将持续放宽准入,继续大力清理针对民间资本准入的不合理限制,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解决好民间投资“不能投、不愿投、不敢投”问题。通过加强信息共享,有效释放产业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信息,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参与“新经济”领域项目投资,解决好“往哪投”的问题。健全我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我市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突出问题,发挥号政策效应,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推动全市民间投资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