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延续实施1年

··

  原标题:泰安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延续实施1年,至明年4月底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帮助企业缓解压力,我市今年将继续落实相关政策要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将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是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扶企业渡过难关,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的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我市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这项政策在2020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但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据了解,去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人社局打出减负、稳岗、扩就业的政策组合拳。其中,为企业减负方面,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市共为15300余家企业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共计22.1亿元,对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经济恢复增长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杨文洁

责编:李汶
审签:栾晓磊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