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芳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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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烟台市教育局正科级干部孙芳涉嫌贪污一案,由烟台市蓬莱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2月2日,蓬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芳刑事拘留;2021年2月9日,以涉嫌贪污罪对孙芳作出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编:刘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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