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 爱在沂源 | 争做文明有礼沂源人——烟花爆竹礼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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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强 齐春菊 通讯员 崔洪霞 淄博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提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着眼小细节,倡导大文明,时刻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遵守公序良俗,养成文明习惯,让文明细节成为市民共识,让核心价值观物化为具体行动,沂源县在全县上下开展“争做文明有礼沂源人”礼仪专题宣传活动。
近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淄博市已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历年的监测数据表明,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金属氯化物的粉末和有害气体,会使空气重度污染,PM2.5严重超标至数十倍,使雾霾加重。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物质,在空气中形成酸雨,造成森林死亡,农作物减产或死亡。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末和残留物含有砷(砒霜的主要成分),经雨水冲刷流入下水道污染河流,造成鱼虾死亡、甚至绝迹。
毫无疑问,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环境污染,而最最困扰的就是人们的身体健康。燃放烟花爆竹产生震耳欲聋的巨响使人难以入眠,学生无法学习,电视无法观看,行人受到惊吓,病人胆战心惊,心脏病人引发生命危险;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使人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碎屑也会加重环卫工人的清扫负担,春节期间,环卫工人要负责清理烟花爆竹残屑等废弃物上千吨,动用近百辆清运车辆,环卫工人无法与家人团聚,劳累至极,不得休息。
此外,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每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全国有数千起,引起大楼着火、森林火灾。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文明细节虽小,却是“天大的小事”,唯有从点滴小事做起,才能让文明在沂源蔚然成风,本次礼仪专题宣传活动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维护蓝天白云,共建文明和谐美好家园。
附:《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禁放区域:区县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的下列场所一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重要物资仓库、重要军事设施周围;
(二)加油(气)站,液化气储存库、供应站(点),油库,输油输气管线,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的安全保护区;
(三)高压电线、变电所、变压器等输变电设施的安全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立交桥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五)机关、学校以及医疗、养老、托幼机构等场所;
(六)公园、商场、超市、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影剧院、停车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
(七)多(高)层建筑物楼顶、走廊、楼道、阳台、窗口、地下空间以及施工现场;
(八)林地、绿地、苗圃等禁止烟火的区域;
(九)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
(十)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
(十一)大中型水库的管理范围;
(十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禁放时间:
(一)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二)中考、高考期间;
(三)国家公祭日、哀悼日、烈士纪念日等;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间。
确需燃放: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拍摄影视作品等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并按批准的时间、地点、种类、规格、数量燃放。
禁止生产: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制作烟花爆竹。
禁止销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如何处罚: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不按照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五百元罚款;
(三)违规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内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