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为创业者送出政策扶持“大礼包”
··
人勤春来早,春节刚过,不少打算创业的烟台市民开始实施创业计划。记者从烟台市人社局了解到,为扶持创业者,烟台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让更多的创业者融入其中,让经济平稳健康的发展。
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3万元
2013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制);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
创业者向注册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受理后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及补贴发放。
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很多市民有创业的打算,但苦于资金不足。从烟台市人社局传来好信息: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及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适用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申领条件: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贴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款后可继续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3年。
领取最高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的,可以领取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最高3000元/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者向注册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受理后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及补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