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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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21日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朱秀香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责编: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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