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子,团团为您解读菏泽市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就业帮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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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鸟计划,“职”选菏泽

  各位同学

  上期团团已经解读了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的优惠政策

  本期接着为您解读

  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有哪些?

  下面一起看看吧!

  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市级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于我市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的,市财政按照县区补贴条件和标准给予1:1配套补贴,原则上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最高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二、适用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三、申领条件

  自2018年6月7日我市企业从市外(指之前未在菏泽缴纳过职工类社会保险)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并与用人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补贴标准

  县区(含市开发区、市高新区)所辖企业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市财政按照县区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补贴,原则上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最高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36个月)。市属国有企业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市财政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36个月)。

  五、办理渠道

  县区(含市开发区、市高新区)所辖企业引进的到企业纳税所在地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市属国有企业引进的到市国资委办理。

  就业见习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的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依据山东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20〕6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67号)文件规定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依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3号)文件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与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重复申领)。对见习期满仍未实现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适当延长见习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见习期总长不超过12个月),并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该项政策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的青年。

  三、申领条件

  参加就业见习。

  四、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按规定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五、办理渠道

  见习基地县区级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按照国家要求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期间,不再对企业给予以上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免征期计入社会保险补贴期。

  二、适用对象

  菏泽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三、申领条件

  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

  四、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办理渠道

  企业所在地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适用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申领条件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补贴标准

  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办理渠道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同学们如果想要获取更多毕业生政策信息

  请扫二维码查阅以下文件

  (高校毕业生)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客“行风热线”政策解读

  

责编:杨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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