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聊城市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41.8% 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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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丁秀娟 通讯员 王希玉 聊城报道

  1月28日下午,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报告中获悉,2020年聊城全市法院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41.8%,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71.3%,居全省第4,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2020年聊城全市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化解纠纷、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侵权等各类民事案件26273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健全完善家事调解、心理辅导、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工作机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150件,两级法院全部建立家事纠纷化解中心,东昌府区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窦艳丽开展诉前调解和心理疏导,家事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14.5个百分点。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用工稳定并重,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案件1896件,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1738万元,推动构建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1件,聊城市法院审理了聊城市首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对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的刘文平、齐观辉判处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坚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高度关注群众安居需求,审结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2673件,依法维护群众居住权益,保障城镇化建设。完善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机制,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335件,判决医疗费、伤残赔偿金5.9亿元,切实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41.8%,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71.3%,居全省第4,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责编:杨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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