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刘树松:完善个人信用体系推动个人破产制度在滨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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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政协委员、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树松接受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的采访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爽 郭峰 周嘉敏 滨州报道

  1月26日上午,滨州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开幕。在今年的“两会”上,滨州市政协委员、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树松带来了自己的提案,他建议,完善个人信用体系,推动个人破产制度在滨州建立。

  刘树松认为,个人破产是以债务人诚信为前提条件的,债务人诚信与否必须在完善的个人诚信体系中进行评价,从这个角度来讲,个人信用体系完善对个人破产制度施行意义重大。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快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并形成机制,推动个人信用信息的归集与识别,为下一步个人破产制度实施中个人财产全面审查、个人征信全面落实提供保障。

  此外,个人破产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仍需要解决很多现实问题,刘树松建议,以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协会为依托,进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审理准备。

  刘树松告诉记者,自2020年开始,个人破产制度已在多个城市实施,例如深圳市已经制订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并于2021年3月实施,浙江温州、山东东营等地从法院层面在个人破产案件审理上也进行了有益探索。“滨州市虽然现在还不是试点地区,但必须认识到,个人破产是优化营商环境、化解担保圈风险、破解执行难、解困‘诚而不幸’自然人债务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刘树松说。

责编:李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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