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大代表田汝川:建议制定市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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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徐付彪 通讯员 孟娟 德州报道

  “ 营商环境好坏与否,是政府对市场主体服务水平的体现,是一种长效氛围,更是一把尺子。它反映着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检验着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工作作风,更是决定一个地区的经济能否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关键因素。”1月24日,德州市人大代表、宁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田汝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加快建设德州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长期持续系统性提升营商环境,急需出台制定《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田汝川介绍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法律实施,以实现营商环境的法治化;要求法律制度能够确认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有效发挥,以确保营商环境的市场化;现代法治社会,各市场主体越来越懂法越信法越守法,是一个投资主体到一个陌生环境投资时最为关注的内容;出台保护营商环境的法规,这是政府对所有市场主体的郑重承诺,是各市场主体合法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国务院令《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施行,作为上位法给各地的地方立法提供了遵循和指导,若要在德州落实,一定要结合德州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

  为此,田汝川建议,应尽快起草并制定实施《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以系统化、法律化、长效化。对于条例的具体制定,田汝川还提到,要注重与《民法典》的内容和精神相融合。制定实施后,建议由市人大组织进行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督导各地落实落细。

责编: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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