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之声|路光:建立体育伤害纠纷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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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邹慧 马慧 见习记者 李佳蔚 日照报道

  1月21日上午,政协第十届日照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开幕。日照市政协委员、山东体育学院竞技体育与体育教育学院副院长路光长期关注校园体育事业,他建议,建立学校体育伤害纠纷应对机制,促进学校体育健康有序发展。

  体育运动所蕴有的惊险性,决定了其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风险性。据路光介绍,全国每年约有1.4万中小学生因各种意外受到伤害,其中占比较大的是体育意外事故,学校和教师也面临强大的行政“追责”压力和社会舆论压力。学校体育领域出现了诸多背离体育教学规律的现象,例如“三无七不”型体育课(“三无”即体育课无强度、无难度、无对抗、“七不”即不冲撞,不出汗、不脏衣、不喘气、不摔跤、不擦皮、不受伤、不长跑的温柔型体育课),以及多数体育教师存在宁可不教内容也不能让学生出安全事故的过度保护心态。而这些现象,成为严重束缚学校体育发展的“紧箍咒”。

  所以路光认为,日照市有必要部署学校体育伤害纠纷应对机制。其积极意义有以下两点:一是“体教融合”正处于起步阶段,相关配套的思路、措施、政策、制度等都尚在探索,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建立完善可行的“体育伤害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可为“体教融合”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二是提前研究和部署“体育伤害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将为争取体育赛事的承办权提供强力助推,并提高城市处理突发体育伤害事件、消除舆情的能力。

  路光表示,对于建立学校体育伤害纠纷应对机制,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要全面推进学校体育活动价值宣讲,让家长对体育运动性质和价值有充分的理解;二要强化全社会“体育运动风险自负”的意识自觉,有理有据的根据情况处理;三要细化“体育运动”安全责任的预防程序,家长要支持,教师要做好课前安全讲解,学校主管部门要积极负责;四要引入社会保险机制,由政府统一安排选择商业险种的招标,保证伤害理赔能够迅速快捷;五要成立“体育运动伤害认定专家组”,制定体育运动伤害责任认定章程,负责体育运动伤害责任认定。

  山东体育学院党委对路光提出的“建立学校体育伤害纠纷应对机制”的提案高度重视和支持,并表示将在未来推进“体教融合”的工作当中将其作为重点推进内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依托山东体育学院的专业底蕴和师资队伍提出建设性的实施规划,积极落实建议相关内容,提高日照市的校园体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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