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同意鲁能股权转让,济南文旅发展集团占俱乐部4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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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中国足协发布了关于鲁能股权转让的公示,内容如下:

  各足球俱乐部、各有关方面:

  在山东省足球协会注册的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由于俱乐部自身发展需要,申请进行重要股权转让。经俱乐部申请,山东省足协初审同意,我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转让规定》的要求,受理了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重要股权转让的事宜。

  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将持有的40%股权转让至济南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济南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俱乐部40%股权,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占俱乐部30.69%股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占俱乐部29.31%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吴志东。现将以上变更在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予以公示。本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有下列问题,可向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提出:

  一、该俱乐部股权转让是否与其他足球俱乐部存在关联关系或交叉管理。

  二、该俱乐部是否与中国足协注册的单位或个人存在尚未清理完毕的债权债务。

  三、其他重大异议。中国足协不受理足球行业外与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之间存在的其他债权债务争议。本公示期内,有关债权债务的争议进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请相关方向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公示期满,未有上述问题,或提出的问题已得到解决,中国足协将核准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重要股权转让的事宜。

  中国足球协会2021年1月12日

责编: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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