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电动三轮车路边自燃 公交司机及时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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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
近日,在山东潍坊杨瓦路,一辆电动三轮车路边自燃起火,情况十分危急,恰好一辆公交车正好路过,公交车驾驶员和乘务员临危不惧,及时处置,成功将火灾扑灭。
现场情况
1月8日下午14:53分,驾驶员宋明钢驾驶6路车沿健康街由西向东行驶到杨瓦路口东400米处时,发现马路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火灾火情十分危急。
救援过程
同时乘务员李静,立刻告诉车厢乘客路边有辆三轮车着火,并打算下车灭火。随后,宋明钢和李静两人立刻拿起车厢内2个车载灭火器前去灭火。经过两个人5分钟的努力,终于将电动三轮车火焰全部扑灭,然后两个人上车继续驾驶车辆,并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同时,此次灭火也进一步验证了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潍坊公交集团在王谭枢纽站开展的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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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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