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节】烟台交警于纪明“警察世家”的传承与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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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中的于纪明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相萍 通讯员 李娜 烟台报道

  在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有这样一位交警,无论烈日炎炎还是狂风暴雪,坚守岗位、指引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过,他的身影总会出现在辖区的街道中,成为路口的一道独特“警”色……他就是现任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于纪明,“血脉传承、警魂延续”便是他的从警初心和使命担当。

  警察世家 长大后我就成为了你

  两代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人民警察。于纪明的家庭是警察世家,49岁的于纪明是交警二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弟弟是烟台市公安局民警,父亲则是在芝罘分局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的老公安民警。

  “从小就受父亲影响,立志当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于纪明谈及自己的从警历程,最先感谢的就是自己的父亲。于纪明的父亲退伍转业后从事公安工作,多次立功受奖、能力突出。在公安系统多年,养成了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在这样的家风影响下,给了于纪明从警的理想和信念。

  “脚踏实地,忠诚立世”是老父亲的筏言教育,是整个家的警魂延续。”于纪明言语之中透着坚定和笃定说道,两代人从警,有时候也有很多不用多说的默契。今年2月,疫情最紧张的那段时期,于纪明在火线支援湖北的申请书上签了字,知道两个儿子不分白天黑夜奋战在阻击疫情一线,73岁的父亲坐镇后方留在家中当起了“顶梁柱”。“这是党和人民考验你们的时候,不要担心家里,既要保证工作,也要注意身体!”这是父亲常常给他的勉励、嘱托和期望。

  没有了后顾之忧,更让于纪明心无旁骛地专注于工作。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下,于纪明扛起了肩上的职责与使命,沿着这条光荣之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这一走便是30年。从当兵退伍,到一线交警,再到交警二大队中队长,于纪明坚持忠诚为民、勤劳做事,先后15次被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嘉奖,荣立二等功1次,2004年荣获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岗位标兵荣誉称号,荣获全市十佳执勤民警荣誉称号2次,全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3次。

  工作中的于纪明

  平安守护 只为心里的那份踏实

  从参加工作起,于纪明就在交警一线工作,指挥南北、疏堵交通、服务群众忙得不可开交。有时夜查至后半夜一两点钟结束,他只好在单位凑合一宿,早上起来继续上岗。

  30年来,他每天早晨7点准时到辖区路口指挥交通,早高峰执勤一个多小时后不等停歇就得直奔辖区各街道办设立电动自行车挂牌点,开展上门挂牌服务,晚高峰再赶回辖区拥堵路口,直到19时40分结束。同时,他还要为辖区中小学校保驾护航,夜里设卡查酒驾。被问起每天这么辛苦,不觉得累吗?于纪明却说:“30年了,早就习惯了,每天不亲自去转转心里总是不踏实。”

  工作中的于纪明

  每到人流、车流高峰期,于纪明的嗓子就开始嘶哑,不仅要在车流、人流中穿梭往来,还得把那些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老人或小孩劝说扶过马路。“最近连降大雪天气恶劣,很多车辆都打滑,尤其是上坡十分费劲,中队民警齐上阵连续几天推车几十辆。”于纪明说,但最头疼的是一些行人不走斑马线,在机动车道内横冲直撞,真怕他们有啥闪失。最令他哭笑不得的是,有些人闯红灯还理直气壮。遇到这种情况,于纪明一方面绝不心软,实施严格管控;另一方面便会列举生活中浅显易懂的例子,把交通法规掰开揉碎了讲,直至让他们心悦诚服。

  一年来,于纪明带领的中队严厉打击重点违法行为,暂扣摩托车420辆次,其中无证366起,无牌370起,未按规定检验55起,驾报废车58起,准驾不符241起,不戴头盔369起,假套牌28起,速裁120起,张贴违停24000余张,有效提升了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秩序;通过汇聚社会力量开展便民服务,为市民开展上门挂牌服务,累计挂电动自行车号牌1200余付;通过开展公益服务实践,组织志愿宣传服务活动30余次,参与志愿者数量达1200余人,直接服务群众5000余人。

  时代在变迁,公安工作也在变化,但不变的是打击犯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如今,于纪明的“从警梦”还在初心坚守,“警魂家风”还在于家继续传承……

责编:张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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