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知识小课堂:飞虫入眼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

  开栏的话: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扩大工伤保险社会知晓度,协助企业及时做好预防工作,降低用工风险,提高企业防范风险意识,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大众网·海报新闻联合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特开设《工伤知识小课堂》栏目,为广大劳动者了解自身有关的法律权益和义务、熟悉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障权益、提高企业工伤事故预防和应对处理能力提供帮助。

  工伤知识小课堂:飞虫入眼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某日,房某骑电动自行车去单位上班途中,迎面扑来的一只飞虫进入左眼。因眼部猛然刺痛,房某一时慌乱摔倒在路边草丛中。后经医院诊断,为左眼角膜上皮损伤。除眼部因飞虫致伤外,房某身体其他部位并未因摔倒引发伤害。

  事后,房某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调查核实后,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房某不服,认为自己所受伤害系因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引起,应认定为工伤,欲提起行政复议。经人社部门耐心细致解释后,房某表示接受认定结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依据此项认定工伤,需包含三个要件: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交通事故应为非本人主要责任,三是交通事故导致了伤害

  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要件,才能认定为工伤。

  房某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摔倒属于单方交通事故,可以申请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但是不论被认定为“本人主要责任”还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均会因不符合第三要件而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责编:李金宗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