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知识小课堂:一文看懂停工留薪期与工亡待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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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的话: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扩大工伤保险社会知晓度,协助企业及时做好预防工作,降低用工风险,提高企业防范风险意识,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大众网·海报新闻联合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特开设《工伤知识小课堂》栏目,为广大劳动者了解自身有关的法律权益和义务、熟悉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障权益、提高企业工伤事故预防和应对处理能力提供帮助。

  工伤知识小课堂:一文看懂停工留薪期与工亡待遇的联系

  我们都知道,职工因工死亡被认定为工亡后,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常遇到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其近亲属还能享受工亡待遇吗?回答问题前,先跟着小编看个例子吧。

  某机械加工公司两名员工在一起工伤事故中受伤,张某在停工留薪期内(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事故伤情加重治疗无效死亡,李某在停工留薪期满,经劳动能力鉴定被评定为一级伤残,一年后死亡。

  二人近亲属能获得同样的工亡待遇吗?一起来分析!

  停工留薪期怎么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与工亡待遇有联系吗?

  回答:有。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上例中的张某即符合该种情形。

  第二种情况是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种情形下,只有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职工才能享受上述待遇。上例中的李某即符合该种情形。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供养亲属范围执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公布)]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责编:李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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