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喜迎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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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和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进一步激励警心,鼓舞斗志,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举办系列活动迎接2021年1月10日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据悉,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2021年1月4日,在滕州市公安局北辛派出所,全体民警在“我与警旗同框”活动中牢记入警誓言。
2021年1月4日,在滕州市公安局北辛派出所,全体民警进行诗歌朗诵《光荣啊,我们是人民警察》。
2021年1月4日,在滕州市公安局北辛派出所,全体民警进行诗歌朗诵《光荣啊,我们是人民警察》。
2021年1月4日,在滕州市公安局北辛派出所,民警在拔河比赛中锻炼体魄,增强警队的凝聚力。 宋海存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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