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6家企业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被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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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典型案例,郯城县4家相关企业、河东区2家水产经营单位被责令停业整顿。

  有关情况曝光:

  郯城县4家相关企业被停业整顿

  12月26日,郯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全县冷链食品进行摸排,发现郯城新天地农贸市场美达食品配送中心购进的进口巴西牛肉5箱、郯城县百味赵淮南牛肉汤馆购进的巴西牛肉4斤、郯城县广泰海鲜购进的加拿大甜虾1箱、郯城县徐芬杂货店购进的印度尼西亚带鱼7箱未按照要求提前报备。

  疾控部门对上述单位的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食品、环境及经营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以上4家经营户未严格落实《关于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公告》要求,给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安全隐患,严重阻碍疫情防控工作。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采取了停业整顿措施,对涉事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了封存。

  河东区2家水产经营单位被停业整顿

  12月20日,河东区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发现临沂市河东区天翔水产批发市场付志水产冷库进口黄鮸鱼未与其他国产冷链食品分区存放,产品未录入“山东冷链”系统:河东区友全水产商行在售的3箱进口冷链食品(美国黑鲽鱼),不能提供该产品索证索票信息,未录入“山东冷链”系统,不能提供产品核酸检测及消毒证明等材料。

  以上2家企业违反临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实施进口冷链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通告》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冷库和经营场所予以查封。

  各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防止疫情由物及人传播。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市和各县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举报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举报电话市冷链专班 0539-8607192

  兰山区专班 0539-5250186

  罗庄区专班 0539-7086556,7086161

  河东区专班 0539-8080339

  郯城县专班 0539-6377875

  兰陵县专班 0539-5201333

  沂水县专班 0539-2230126

  沂南县专班 0539-3255181

  平邑县专班 0539-2103182

  费 县专班 0539-5796509

  蒙阴县专班 0539-4810010

  莒南县专班 15725786719

  临沭县专班 0539-2060082

  高新区专班 0539-7118599

责编:李静
审签:孙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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