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风大改进:执行干警雷霆举措力促雇主履约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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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2岁的姜某经人介绍来到张某的养殖场工作,8月的一天,姜某在为养殖场卸货时,不慎从货车上跌落摔伤,经诊治,姜某伤情为左胫腓骨远端骨折并踝关节半脱位。因姜某用工性质特殊,只是间断性在养殖场打零工,故张某并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同时也未购买其他意外险,依照法律规定,雇主张某应承担姜某住院及其他后续费用。但张某在支付完住院费用后拒绝再承担其他责任。姜某无奈只能将其诉至威海荣成法院。

  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张某同意于2020年1月30日前分两次向原告姜某支付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0万元。

  手里拿着民事调解书,姜某本以为“真金白银”马上就会来抚平自己的伤口,但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会心一击——达成和解后的张某绝口不提还款之事,甚至对前来索赔的姜某家属厉声呵斥,最终姜某选择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该案时,正值疫情期间,考虑到被执行人张某在特殊情况下资金周转确实存在困难。因此,执行干警张超决定“先礼后兵”尽量促成双方和解。然而,在对被执行人张某约谈时,张某并没有表示出应有的诚意,甚至态度透露着嘲讽轻蔑。

  “约谈当天张某西装革履,打扮的有模有样,但我一要求他履约付款,他便‘哭穷’,表示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只同意每月支付400元。如果按照他的计划分期付款,那简直是杯水车薪,申请人伤残在家经济状况捉襟见肘,容不得这样一拖再拖......”回想起当时的场面,张超仍感觉气愤不已。

  对待虚伪耍滑的被执行人,干警果断使出雷霆举措:一边对其名下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轿车予以查扣,一边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同时,执行干警仍没有放弃对张某的释法劝教,办案过程中,干警发现其有子女还在念书,因此,干警们又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劝其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切莫因小失大,让孩子成长在失信的阴影下。

  最终,张某摄于压力于近日来到法院与申请人姜某达成和解,涉案10万元赔偿款顺利履行到位。

  人活一世,诚信二字。无论是对待辛苦劳作的“打工人”,还是交往素昧平生的陌生人,都应言而有信,坦诚相待,信守承诺,敢当责任,倘若有人言而无信,背信弃义,等待他的将是正义的审判和凌厉的执行!

  

责编: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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