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来了第174位“乡村振兴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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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一帆 张珈玮 编辑: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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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原本在谈项目、做生意时常提到的“合伙人”模式,近年来在山东济宁等地的农村兴起。在政府相关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一群群“合伙人”们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

  2018年8月,山东省出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面向海内外企业家、创业者等各类人才,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共同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和农村新业态。政策允许“合伙人”通过合同约定享有乡村项目开发等优先权,并在济宁市开展招募试点。

  在济宁市泗水县东仲都村,这两年,返乡创业的“合伙人”田彬携手其他3名创始合伙人在泗水这片故土上投资3000余万元,招募一级合伙人27人。截至目前,济宁市已设立市级乡村振兴工作站20家,落地项目147个,吸引投资6.2亿元。全市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数量已达174人,带动就业1.4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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